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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07-0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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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3

彭阳届人大

   件(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在彭阳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石永忠

20171222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历次会议和十九大会议精神、以及上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自觉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抓紧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较大进步。

一、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检察服务大局见实效

注重司法方式转变,实现理念践行有效。今年初,固原市检察院提出绿色检察发展理念,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绿色检察发展理念保障服务彭阳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方案》。将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作为执法办案的基本遵循,确保办案力度、办案时机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步调一致。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案件4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督促他们严格及时履行监管职责,追缴罚款、土地植被恢复费1000余万元。准确适用不起诉、从宽处理量刑建议等手段,在兰某某等18人拒不执行裁判案、张某某等4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件办理中,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16名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法律的教育功能和惩治功能得到了有效发挥。注重修复社会关系,对在押犯罪嫌疑人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0件,向4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发放救助金30万元,减轻被害人因刑事犯罪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及时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参与法治政府建设2017两法衔接工作进行再推进,已和16家行政执法单位接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审查行政单位录入案件77件。主动到市监局、交警、运管、水务等行政执法单位查阅案卷142册,针对他们在执法过程中适用法律不准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8份,督促行政机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适用法律错误及执法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392人次,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家单位取消其投标资格。

延伸检察服务触角,推进重点工作开展开展下基层对口精准扶贫工作和法律八进法制宣传活动。严格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任务,检察长包扶冯庄乡崖湾村、高庄村,选派2名驻村第一书记及2名工作人员在王洼镇石岔村、路寨村开展工作,其余31名干警职工积极参与古城镇古城村、羊坊村对口帮扶工作,为帮扶农户提供帮扶资金和实物6.2万余元,帮助石岔村、路寨村建成文化墙等基础设施。联合县教体局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进校巡讲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全县首家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站,截止目前,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已在全县63所学校开展,对6312名在校学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二、参与平安彭阳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检察职能履行上台阶

打击刑事犯罪,深化平安彭阳建设。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今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3964人,审查后作出批准逮捕41人,不批捕22人,不捕后审查复议1件,追捕2人。受理移送起诉各类刑事案件91129人,审结案件78122人,其中提起公诉101人,不起诉21人,追加起诉遗漏犯罪嫌疑人3人。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其中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133人,起诉危险驾驶、非法持有枪支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628人,起诉盗窃、抢劫等多发性犯罪案件2528人,起诉容留他人吸毒、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44人。批捕、起诉案件质量显著提升,在全区检察机关评选的19份优秀法律文书中,本院报送的3份法律文书获奖。

查办职务犯罪,推进反腐预防建设。严肃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今年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9件,初查913人,立案侦查4人,移送审查起诉8人,法院有罪判决7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查办的袁某某贪污案马某某贪污案分别入选全区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十大精品案件、十大优秀案件联合县纪委、组织部建成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其中建筑总面积为216平方米的多媒体干部勤政廉政教育基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分别在广电局、王洼镇、红河镇、城阳乡、信用联社等单位举办警示教育讲座10场次。进一步深化邮路专项预防工作,与固原市邮政公司和彭阳县邮政公司联合制作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动漫微信和微视频,向社会全面推送。开展互助资金安全运行专项调查,督促收回拖欠互助资金35.3万余元。调查过程中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件,并立案查处。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调查3项,预防咨询19次,完成调查终结报告3件,结合查办案件,开展职务犯罪案件现场剖析会2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办案一件,教育一片的法律社会效果。

强化诉讼监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托检察官监督办公室,主动与侦查机关联系,要求其说明立案理由和不立案理由,通知侦查机关撤销不当立案18件,立案1在审查办理批捕、起诉案件中,针对侦查活动不规范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出庭支持公诉72件,审查刑事审判文书66件,提请刑事抗诉11人,上级法院予以采纳。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联合监管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7次,会同监管单位召开联系会议5次,检察室单独进行安全防范检查32次,与在押人员谈话教育140人次,就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发出检察建议4份;完成全国检察机关第五届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达标考评验收工作;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向司法行政机关发检察建议1份,防止脱管漏管问题发生。强化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审查法院已生效裁判案卷173本,发现民事审判执行程序不规范问题27件,向法院发出监督纠正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20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所发检察建议均得到整改回复。

排查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30人,其中来访2226人,受理举报贪污贿赂案件线索5件,受理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4件。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咨询7场次,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认真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检察长接待及巡回下访,切实做好节日节点、两会和党的十九大会议召开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实服务型窗口建设工作措施,按照区检院《加强服务型窗口建设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我院窗口接待工作得到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2017年,控告申诉接待大厅继续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区文明接待室 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从严治检打造自身硬,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有亮点

坚持分工分类定岗,优化人员结构配置按照上级检察院机构改革的要求,10个内设机构整合为五部一组,各部部长由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担任,负责管理行政事务,协调业务工作和其他工作。根据检察权力类别制定不同业务岗位职责清单和权力清单执行员额检察官办案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院领导办案规定,今年以来,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96件,占员额检察官办案数的55%减少执法办案审批环节,司法效率进一步提升。建立员额检察官个人司法档案,进一步完善对检察人员业务实绩、司法技能、职业操守三方面的综合考评体系。

丰富检务公开形式,积极打造阳光检察。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检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听取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公开促公正,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今年以来,共接待律师查阅卷10次,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程序性信息查询46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95份,程序性信息156条。借助彭阳检察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以检察工作为核心,深入开展检务公开与检察宣传,受理举报控告、处置网络舆情。截至目前,官方网站发布信息899条;新浪微博粉丝数11960人,发布信息1655条;微信公众号订阅量675人,发布信息492条;新闻客户端发布信息452条。

落实从严治检要求,队伍素能不断提升。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制定《检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约谈问责办法》,将各项检察工作与检容风纪等全部纳入督察范围,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和次数,对工作纪律、案件评查、卫生安保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通报;不断强化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行公示;注重机制和制度建设,建立预警机制、通报制度、约谈问责追究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递压力,落实责任。持续抓好干警纪律作风警示教育,坚决抵制四风问题反弹,全年公务接待、公车运行成本大幅下降。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以庭审观摩、文书评比、类案研讨、业务实训等载体为抓手,实现以赛促学、促练、促提升,进一步增强各类人员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检察干警业务水平。

紧扣科学发展主题,促进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落实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纲要,开展一院一品牌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基层示范院建设。通过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党建带队建品牌创建为抓手,主抓班子带检、素质兴检、廉洁治检、文化育检、团建促检五项工程,有效运用两微一端打造智慧党建阵地,建立微信党支部群,对重点学习内容及时宣传推送。以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小组为单位自主开展“6+X”主题党日活动。中国检察官文联《百名检察长访谈》摄制组深入本院就队伍建设工作进行采访,随后通过检魂网、中国长安网等各主流媒体报道宣传。积极参与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连续第三次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

做好转隶工作对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各项要求。加强与县纪委的协调沟通,注重做好职务犯罪查处、预防工作的对接,就案件受理、案件调查、审查办理、强制措施、线索移送等工作进行衔接。落实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严格按照政法专项编制23%的比例进行划转根据专业需要、能力水平、个人意愿,做好转隶人员思想工作,对相关装备,建立移交清单,确保转隶政策执行到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关心帮助、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17年的工作,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思想还不够解放,抢抓机遇意识不浓;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能力还不够强;检察队伍司法理念、职业素养、法律监督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工作总结提炼、做好做强、打造精品的意识还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克服和改进。 

 

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

 

2018年,彭阳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动力,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谱写新时代彭阳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市、县党委会议精神,积极响应振奋精神、实干兴宁的号召,切实增强加快创新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发挥绿色检察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能动作用,自觉承担起构建良好法治生态的职责使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精准扶贫和普法工作,主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广泛宣传会议精神及党的惠农富民政策,帮助制定脱贫发展规划和解决实际困难。

抓好检察业务工作,推进平安彭阳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平安彭阳建设,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情况,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准确把握和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做好与法院沟通协调,定期开展监督专项检查。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认真开展行政、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涉检信访和窗口建设工作,努力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确保各项改革落地继续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改革落实,完善不同类别人员的教育管理、考核评价、监督问责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以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探索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建立集信访、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制度,提升化解涉检信访能力。按节点要求, 积极配合县纪委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人员转隶到位、装备移交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案件线索全部安全移交,严格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

提升规范司法水平,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以提高检察人员的素质为重点,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做学习型检察官”为契机,加强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纪律建设,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检察干警政治立场和规矩意识。加大对年轻检察干部的培养力度,促进干警业务能力整体协调发展。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夯实检察事业根基。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业务、队伍、管理、保障四项建设。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模式,进一步深化党建带队建彭阳检察品牌创建工作。继续推进技侦楼工程立项建设工作,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推进电子检务工程,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探索完善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打造智慧检察,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继续完善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六大平台建设,实现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质量实质性提升。

各位代表,面临新时代新的社会矛盾,新的社会需求,新的社会变革,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实干兴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精神,抢抓机遇,砥砺前行,努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检察工作报告》有关名词用语注释

 

1.绿色检察:是指以司法规律为基本遵循、以规范、理性、文明为核心,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为重点,以司法公开、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为本质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办案的负面产出为最终目标,重构检察司法内外和谐关系,促进法治生态文明健康发展。其改变了传统的唯数字办案的评价模式,更加注重案件质效,更加注重司法过程中执法动机、方式方法、质量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司法结果中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标志着全市检察工作理念和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

2.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并将执法信息和办案情况实时上传网络信息平台,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动态监督,保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

3.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被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对其有无羁押的必要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4.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根据《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在刑事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无法及时获得赔偿的情况下,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帮助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缓解经济困难。

5.社区矫正:是指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6.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是指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四项基础性、制度性改革措施。

7.终结性法律文书:是指检察机关不立案、不起诉、不支持监督申请(民行)决定等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文书的合称。

8.一院一品牌:是指固原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要求,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而提出的创建活动形式。彭阳县检察院创建品牌为党建带队建

9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是指检察机关积极贯彻党中央关于互联网+”的重要战略部署,主动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以合法、安全为前提,在职能范围内灵活运用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司法办案、检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方面激发创新智慧与创造活力,通过检察业务的流程再造,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构建互联网时代的检察工作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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